我思故我在
2006-12-04
人類的「原罪」
基督教強調:「人生而有罪。」
原本並不認同這樣的觀點,以為人一生下來,天真無邪,何罪之有?
12/2 星期六凌晨,桂鳳的媽媽走了,讓我再重新思考這個議題:「人生而有罪」。現在我完全認同這個觀點,但卻是從另一個角度來闡釋。
人的確生而有罪,但犯什麼罪呢?簡單的說,就是極刑,即「死罪」。人既然出生,就難逃一死,每個人身上就像綁一顆定時炸彈一樣,你不知道它什麼時候會爆,但可惜的是,你知道它一定會爆。
既然如此,在「行刑」之前,人生而為何,就是每個人都該深思的切身課題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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